我在现在的单位过得非常不顺心,考虑了几个月,今天终于下定决心辞职,而且我一天也不想呆在那里了.按照劳动法规定,我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辞职,但我想办下交接马上就走,请问大家我可不可以通过支付一个月的薪水而马上离开这个公司?
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否就可以无须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