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两次入职同一企业社保补缴的问题:该员工2010年7月8日入职我公司,2012年1月12日主动出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社保。 2012年3月1日再次入职我公司至今:现该员工提出补缴社保! 公司疑问如下: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对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年内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问题是该员工第一次入职我公司离职时间是2012年1月12日。 现在已经是2015年 已经过去3年对于第一次入职我司时间段的社保 公司有义务补缴吗?
嗯嗯。谢谢好心人。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该员工第二次入职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3月至今。公司从2013年9月开始有帮该员工上社保,因为人社局那边有明确说给员工上社保年限要两年 现在公司给该员工上社保不够两年
追答总之,如果该员工投诉到人社局,也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上诉到法院。
追问好的 上诉的话 公司利益会不会损害很大
监察人员意思是说 该员工第二次入职公司 公司是从2013年9月开始给他缴的社保至今 公司给他缴的社保不足两年 这样的话追究起来公司就要给他第一次入职期间补缴社保了
烦请告知。谢谢
陈松迪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关键该员工还在公司上班。
追答怎么还是不明白?当发生劳动争议,应在《劳动法》是60天提出,《劳动争议调解》是一年内的时效性,也就是说他要补一年前的社保,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追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年内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社保的
追答谁和你说两年内要有义务要补保?劳动争议有效时间是一年,你这明显超过了劳动争议的时效性,更何况社保缴纳与否,基数多少这些都不是劳动争议。
追问嗯嗯。谢谢好心人。 明白了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该员工第二次入职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3月至今。公司从2013年9月开始有帮该员工上社保,因为人社局那边有明确说给员工上社保年限要两年 现在公司给该员工上社保不够两年
追答员工上社保2年干嘛用的?
社保局的人明知道社保缴纳与否不是劳动争议。
现在这件事 监察大队也有介入
监察人员意思是说 该员工第二次入职公司 公司是从2013年9月开始给他缴的社保至今 公司给他缴的社保不足两年 这样的话追究起来公司就要给他第一次入职期间补缴社保了
追答呵呵,你遇到这样的员工,算倒霉了,一般交不交社保,劳动局是不受理的。
追问有好的应对方法吗? 求指点
第一次在离职 到第二次入职 中间有48天
追答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一般外地人是不能补社保的,所以这个社保是怎么办呢?
最低的损失就是你可以答应从第二次入职开始缴纳社保。(要求员工把个人部分也要他算他的)
你可以和社保工作人员调解一下,他不是要求两年嘛,你就把社保补到2年。补的部门也要和他说清楚,个人补足。
社保缴纳与否不是劳动争议,公司和个人都是义务人,要告也是社保机构告你们单位和员工的,最多就是补足这个社保,那怕是员工的档案,考勤保留时间是2年,所以这个人离职过公司,前面的已经和你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一个员工离开公司,又回公司,还要追求前面的已经过了2年以上的事,这个明显是社保机构在有意的,不知道怎么讲,因为劳动争议时间是1年,这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是劳动争议,这让我不可思义。
外地人呢
追答外地人是不能补社保的。
追问为什么呢。现在不是全国统筹了么
请问你是在社保机构工作的吗
追答外来务工人员是不能䃼历年的社保,统筹,这是什么术语?当这个人不在外地就业,只能把个人养老部分转到户口所在地,单位12%转到劳动者户口所在地。
你的员工是不是和你闹不愉快了?
追问可他现在还在我司上班
没有回到户口所在地
追答他退休如果想要养老金,就会把养老金转回户口所在地
追问那么请问外来务工人员不可以补缴历年社保。是劳动法规定的吗。第几条呢
追答我只是公司的行政人事。
追问你从事这个行业 应该很多年了吧
追答社保怎么补,基数每年不一样,如果是本市户口,自己去银行开户还可以补,你外地人,那怎么等基数?说白了,你员工是不是和你们单位不开心了,想要钱。
追问是的。补缴基数按4832 来的。 历年月平均工资超过4832按实际的算。费用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追答每个月吗?开什么玩笑。
追问是啊
可能你在的城市 和我们这不一样吧
追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争议调解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地区用,那有什么城市不一样,就不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争议调解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地区用,那有什么城市不一样,就不用。
追问谢谢 提点。
追答您和员工协商好了吗?
追问没有。员工一会这一出 一会那一出。
你做人事多久了啊
追答到公司我再和你说。到时加我微信
追问怎样才能提高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追答怎样才能提高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呃,多看看一些交际的书吧,没了,
你微信,或qq多少
追问362640826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该员工第二次入职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3月至今。公司从2013年9月开始有帮该员工上社保,因为人社局那边有明确说给员工上社保年限要两年 现在公司给该员工上社保不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