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一家公司应聘,试用期一个月,在22天的时候因为自身问题提出辞职。公司方面说因为有18天在培训我,相当于是花双份工资来做一个职位是事情,因而只同意等我做满一个月之后给半个月的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怎么反驳他
首先进来的时候有三天见工期,没有工资的,然后是一个月的试用期。还没签合同,有过口头约定,一旦双方觉得可以就要做最少两年。而在我之前的那位老员工带了我十几天之后就回家了,工作就由我接手。一时间也没招到新人,公司方面现在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和我谈这个,我口拙,不知道要怎么反驳,感觉自己权益全都没了,不应该坚持了似的。想请大家出出招,我该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没有培训协议,仅仅只有过口头协议说一旦入职则最少工作两年,目前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也没有招到新人,公司一直以一个受损者的形象来说事,迫使我让步。 要么就说等招到新人才准走。一副钱在我手里,你想拿钱就得给我补偿的态度。哎,真的是烦躁!
追答口头协议还是没有依据的啊,再说你如果是按正式程序离职的,他们不能克扣你工资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意思就是老员工在带着我,让我熟悉工作,然后老员工就走了。很正常的交接工作必须的,只是我没太有经验需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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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公司方面现在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受害者,我要怎么反驳,我的根据和立场要怎么样才能让公司站在我的角度为我着想。
追答这个么,要看公司任用你的时候怎么跟你谈的试用期的工资了,据我了解,试用期普遍工资不高,前三个月不给工资的都有,还有公司前一个月或前一个星期问你收培训费都有。先跟人好商好量的吧,把你的难处多说说,看能不能追回点工资,要是实在追回不了,就当被狗咬了,学了次经验,下次应聘什么的多加注意,中国国情就这样了。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