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法律咨询。关于房产的问题。

请问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 十几年前,我父亲买了一套房子,我们家因为本来有房子,我姑姑当时要结婚,就给我姑姑住着用了。那时候还不行办房产证。

后来我姑姑没两年就去世了,留有一个小女儿。我姑姑的老公就给我爸又哭又求的,希望能让他住那套房子,并且要认亲戚,我爸看是一个单位的,他为人还行,对老人也行,就答应了。

谁知道,两年后,他又娶了一个女人,一切都变了。这个女人显示不是那种良善的,对于我姑姑的女儿不管不问,甚至吃点零食她都要又吵又骂,对我们家也老是挑事。因为我们前后院住。

并且,刚开始行办房产证的时候,我爸在外面工作,我妈不认识字,他就把房产证办到了他自己的身上。从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只告诉我爸他会还钱的。

我家刚开始不缺钱,我爸就没给他要钱。十几年过去了。

他有钱了。也不提还钱的事。然后我爷爷得了重病,需要手术费,凑不齐了。他不闻不问,一口也不提钱。我爸只要问他房子的事,他不承认了。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手里有当时购买房子的收据,并且也有证人。请问,我们是否能起诉房产局,在没有收据的情况下,没有我们授权的情况下,把房产证办成了他的名字
这样的官司,我们能赢吗?

有几成把握?
这个也要诉讼时效吗?请问有效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第1个回答  2012-06-03
我听过类似的官司
可以现行政起诉 起诉房产证是无效房产证 这是关键 然后再起诉改房产证的人 这样房子就可以拿回来了 毕竟我不是专业人事 这是我从法律专栏听来的案件 基本一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祝你成功!
第2个回答  2012-06-03
关键是你现在为什么要告房产局 对你们自己有什么实际作用吗??
你们现在的目的是什么 要房子还是要钱 这个是要先考虑好的 其次才是怎么要的问题
个人觉得 房产局那边作为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依据什么材料办理产权登记你们估计都没有确认过吧 而且当初办理产权登记 你们人都不在 别人提供什么材料啊 做了什么 你们估计都没有查过 现在冒冒然你拿什么证据说产权处登记错误?
所以 个人觉得 问题的处理思路应该是这样:你们对这套房子的权属有争议 首先是可以到房产局去查询房屋登记档案 看看档案上的记载 要是是因为别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办的产权证 你们再找你们是实际权利人的证据 比如你们说的收据啊之类 自己先沟通解决也好 诉讼也好 此是后话了
另外 要是担心人家对这房子做什么处分之类 可以到产权处申请类似预告登记那样的等级 具体你们那边是什么 就要到房管局问问了
第3个回答  2012-06-04
这种亲戚,没人性。我认为告。有8成把握能够赢的官司的,
:这房是你爸买的不错,应该有凭证。但是你母亲对房子的事情是否知情,只要你母亲没有因为其他原因补办给他们的话,完全可以状告你那个无耻姑父欺骗罪
第4个回答  2012-06-03
很难,因为时间太长了,不论是打行政官司,还是民事官司,都过了诉讼时效了,只要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就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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