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损坏严重,人没事,怎样处理合适?

我开的名爵小轿车与一辆罐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人除了擦伤和手腕疼,没别的大碍,也没住院;车严重损伤(二手车)。对方只负责走保险4s店给修车,赔偿误工费和诊疗费,1000元精神损失。这样合理么?交通费、营养费之类的啥也没有。而且司机是某个单位外聘的,目前外出,委托别人处理此事。我现在下一步该怎么做?

第1个回答  2019-02-15
基本合理,但是交通费可以在支持范围内索赔(限于公交标准),至于营养费原则上需要医院开具营养补给相关的诊断证明才能索赔营养费,一般轻微外伤都不支持索赔营养费。如果对方愿意承担上述问题提及的费用项目,基本上就算是按规定履行完成赔偿的义务了。
第2个回答  2015-08-19
要是有1000元精神损失费,我觉的你可以接受了。一般交通费只有一点点,营养费估计没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03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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