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把农业户口迁出去了,毕业后迁回就是非农了。现在爷爷把他的农村宅基地赠与我,并且写了一个赠与协议。后来我去把房产证办出来了,可是去办土地证的时候他们说我非农不能办理,现在土地证还是我爷爷的名字。请问我现在的房子算小产权房吗?如果拆迁补偿能否有我的补偿?怎么才能合法的拥有这套房屋?
在八九十年代时,我国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还都是按计划分配工作的,当时很多农村的孩子考入学校后,户口也同时“农转非”成为了城市户口,在城市里生活了很多年后,农村的父母也都老了,有的甚至已经去世,这样就有朋友朋友问了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房屋吗?我们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因为自己的孩子出到外面工作或者生活,然后把户口都搬迁出去了,那么这个时候家里的老人呢?他们有房子,又有宅基地,那么等到老人去世之后,这些宅基地和房子应该怎么办?难道就不可以继承了吗?非农业户口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吗?让我们一起来寻找一下答案吧!
首先继承是有个顺序的: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为先,其次就是有遗嘱继承的,再次就是法定继承。现在国家对土地和宅基地进行了确权工作,在确权的过程中,是以户口为单位进行,如果继承人已经和父母进行了分户,户口并不在一起,父母百年之后,没有人继承,那等到土地的承包期限,到期这部分土地将会被回收。对于房屋和宅基地来说,我国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在一个户口之下,才能合法地继承。
后人没有本村户口一样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可以依法对房屋享有继承权,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是因为“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占用宅基地,继承人继承房屋之后,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可以把两项产权都登记到继承人的名下。
大家都看明白了吗?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5197132.html?fr=qrl&cid=209&index=1&fr2=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