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同的分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19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第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第二,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三,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四,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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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04
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
2.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2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
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
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
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2.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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