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与保护并举发挥海洋资源最大值
——访九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邱大洪
记者: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
复兴,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肩负起的责任。这也是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许
多委员共同关注的话题。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开发海洋对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
的重要意义。
邱大洪院士:占地球表面积71%的海洋是一个具有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
资源宝库,除了丰富的水资源与生物资源外,海洋石油及其它矿物资源不仅种
类与陆地资源相媲美,而且数量巨大;此外,海洋空间也是一种潜力巨大的资
源。在陆上可用地资源日渐枯竭的今天,海洋空间的作用将更显重要。海洋正
在成为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21世纪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将面临一个空前
的迅猛发展时代,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对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严重关注。19
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1994年《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生效,我国是通过立法程序批准加入这一重要的国际条约的沿海
国家之一。
我国拥有广阔的海域,所属海域面积约占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海岸线
全长1000多公里,并有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根
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可主张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中
国要解决好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在21世纪中叶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
一条重要出路就是走向海洋。但我国现阶段总体上海洋开发程度低,并存在着
对某些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就沿海15米等深线以内的13万平方公里
浅海和滩涂面积而言,目前只利用了5%左右。因此我国新世纪在海洋开发利
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前景广阔、任务艰巨。
记者:我注意到,刚才您强调了我们对待海洋必须两项任务并举,也就是
既要搞好海洋的开发利用,更要注重海洋环境的保护。但是,当前的情况却是,
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多,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少,造成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并造
成海洋环境的破坏。您认为,如何才能更好地开发海洋资源?
邱大洪院士:我认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科学地开发海洋资源。要调查清楚各类资源的蕴藏量及其分布地区和
范围,了解资源分布地区的海岸带和海域的各种环境条件,包括自然的和人文
的条件。要进行较大规模的综合开发,需要把以往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加以
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开发的需要进行有目标的勘查,特别是海洋水文
和工程地质的勘查尤为重要。
由于海上勘查耗资巨大,一般都需结合具体工程才能进行,但如果有一个
综合部门关心此事,在有关单位进行此类勘查时,提供适当的指导,使其适当
地加大勘查范围和增加勘查内容,既不给建设单位增加过多的投资,又可为我
国海洋经济的开发积累更多技术基础资料。此外,在某些资源丰富的地区,中
央和当地的地方财政应有计划地提供一部分勘查资金作为前期费用,为综合部
门制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更为科学的基础资料。
合理地开发海洋资源。要根据各地的海岸和海岛的各类资源的分布状况,
以及所处环境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从国家和各地所在省的高度,综合各部
门的利益,做好沿海各省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这是指导沿海
各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文件。这个文件应经过各地省委讨论,由省人大立
法,经由省政府执行。各部门、各城镇、各地区在开发各类海洋资源时,所进
行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符合海洋功能
区划。
海域是国有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应根据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
对占据海域空间的工程建设都要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和缴纳海域使用金。
要特别注意开发与保护并举,使海洋资源开发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以免海洋
资源被破坏和日趋枯竭。
二是有计划地开发海洋资源。由于海洋资源种类多样,分布地区广阔,因
此开发海洋资源的单位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和不同的地方政府,各方的出发点
不同,且利益相互交叉甚至矛盾。因此,如何使各类资源和各地区资源的开发
能协调一致,是当前海洋资源开发中的一个需要解决的突出课题。如不及时有
计划地进行综合开发,势必引起用海秩序混乱,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
此,建议在沿海各地省政府下设立一个有权威的省级统筹协调机构,如××省
海洋资源开发委员会,以协调全省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保证海洋资源开发得
以有序地进行,并使各方利益均衡,使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还可在其下设立一个专项基金,立项进行一些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基础
资料的前期工作。
三是充分地开发海洋资源。海洋资源有些是一次性不可再生的,如油气资
源,如何提高其资源的可采收率,采用先进的海上钻井技术和采油技术是一大
关键。有些是可再生的,如大部分海洋生物资源,这就要开发与生养相结合,
不能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枯竭。有些是一旦开发,可长期使用,如港口、临海
工业和旅游景观及设施,它们需要维护和保持环境免遭污染。因此,海洋经济
的发展,各类海洋资源的开发,必须协调一致,互补互养。而尤其重要的是海
洋资源开发必须与海洋环境保护相结合。这是一条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
之路。
当前,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
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
影响。近海水域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具有长海岸线的国家
所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为了适应我国港口、海岸工程向大型化发展,近海油、
气田的开发,以及预测和处理海岸带和近海海域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后效问题
的需要,我国及时地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
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于2002年1月1日起
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为依法管海用海、发展海洋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因此,如何在各地贯彻实施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不
但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在这个问题上,
我在上面建议在各省设立海洋资源开发委员会是否也可以作为一个协调和仲裁
机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一些协调和必要的仲裁工作。
记者:您的观点非常深刻,意见也非常中肯,特别是您关于在沿海各省设
立”省海洋资源开发委员会”设想,对于创新我国的海洋管理体制很有意义。
以记者之愚见,如果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一个海洋资源开发委员
会,那么,是不是设立一个”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委员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邱大洪院士:这是我个人的一点设想,是否符合实际,有待大家深入调查
研究再做决定。记者:衷心感谢您接受采访。
参考资料:http://www.szsti.net/NY/020321/N01/388_1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