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老房子是我老公父亲的名字,拆迁后分了3套,有套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写我老公名字的这套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1个回答  2018-01-16
您好,如果拆迁房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补偿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夫妻共有,补偿款是一方的。关键看拆迁物属性。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哦!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写了你老公的名字就是他的财产。但是你们夫妇如果现在一起在里面居住,就是共同使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16
广东胡律师:

如果拿了证的话,拆迁的款是在婚后拿到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款是在你们拿证前取得的话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到时候分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
第4个回答  2011-02-16
如果是基于拆迁房屋给予的补偿,那么权利归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拆迁后有一套落户到你的名下,那么属于你父母对你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后获得的赠与除明确写明归属于一人所有外,属夫妻共有,因此,如果你想个人所有那么可以与你父母协商在房屋办理房产证前写一份赠与协议并公证说将房子赠与给你一人。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5个回答  2015-11-09
  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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