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4-28
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2个回答 2013-05-29
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5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执照。小事。
第3个回答 2018-04-28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有疑问,可继续咨询,若已清楚,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