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就和一所学校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然后学校又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这份合同当时既没有具体条款也没有对方当事人署名,只是叫我签字.今年离开学校之后我和学校要档案等社会保障的材料,学校却说合同上规定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学校.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该如何拿回自己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