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签了,现在可以反悔吗?

由于单位不给工伤赔偿和工伤待遇,还欠加班费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社会保险不归他们管,至于其它申请接收了,后来用人单位和我调解给了工伤赔偿和工伤待遇,但是没给加班费和未足额的保险费,并且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也签了调解书(调解书上写我本人放弃了加班费和未足额社保费),由于当时不太懂法,所以签字了,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可以再要加班费和未足额社保费吗?
另外,单位给我工伤赔偿和待遇也不合理,由于当时不懂法,而且劳动仲裁也比较偏向用人单位。

我想跟单位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

我知道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可是现在细算一下,用人单位少给付我一倍的赔偿。(约20几万),我可不可以去法院重新上诉

第1个回答  2011-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2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纵横法律网 眭月娟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9-15
不能了。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15
你只有走法律起诉路径了。但仲裁协议是基础,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仲裁结果有重大过失,你起诉的结果也是败诉。
你可以拿仲裁协议去法律援助处咨询
第4个回答  2011-09-15
仲裁调解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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