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如果我是当事人(女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法院已下达传票,但是男方多次以各种理由拒接传票,叫本人去拿他不去,邮寄给他,他拒收,而且法院派人3次到家里找男方,男方拒不回答也不开门,装作家里没人。
问:1.法院对此还有什么办法吗?
2.法院是否会因找不到当事人而驳回我的诉讼吗?
3.如果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多久之后才能再次申请?
另外,双方的通话录音是否可作为证据,而且如果子女出庭给作证,男方有第三者和家庭暴力,对离婚判决,有没有决定性因素?
现在原告起诉离婚,法院判败诉,而且被告缺席审判的,法院称让我带法院的人把判决结果送给原告,请问这是法院的事还是我应尽的义务?换句话说,法院说让我找到被告,然后让我给法院打电话,他们来人找被告。原告必须得这么做吗?

第1个回答  2012-02-16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经过法定期限60日,视为送达。子女作证有一定的证据效力。
第2个回答  2018-07-05
如果对方拒收传票,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2-27
法院可以采取留置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然后缺席审理,做出判决。不过婚姻问题涉及人身关系,第一次法院很可能不会判你离婚,你需要第二次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02-16
1,法院有办法,开庭时可以拘传
2,不会的
3,不会驳回
4,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很有利
第5个回答  2012-02-16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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