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父亲在世时写了一份遗嘱中注明以后的遗嘱都不是我本人意愿或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写的,那么这份遗嘱之后的所有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是仍然以第一份遗嘱为准?

第1个回答  2019-05-13
遗嘱才能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继承法》称之遗嘱能力,因为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清楚遗嘱行为的法律后果。
(2)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任何人不得强波、威胁遗嘱人订立不得其真正意思的遗嘱。好律师网参考
第2个回答  2018-07-29
我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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