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奶奶家,年三十放鞭炮,由于放鞭炮的地方和对方车挨的很近,一开始发生口角,对方因为这个喊了俩人和我打了一架,双方都有人受伤,因此报警。初一早上他妈和三个人去我奶奶家闹,他妈用花瓶把奶奶家地板砖砸坏了,一套茶具也都给摔了,房门也砸坏了一扇。本来对方找我们自己调解,但他狮子大开口,要求我们赔偿他15000元,我们不同意,我们要求去派出所调解。一直到今天3月18号过去了一个半月还多,派出所才通知我们调解,并且在调解过程中,派出所始终要求我们赔偿对方医药费,也不问我们这边有什么损失,一开始要求16000,后来8000,再后来6000,最后快六点了要求是3000,但是我们不同意调解,因为打架双方都是皮外伤,并不构成轻伤,并且初一早上的事情更恶劣,派出所并没有追究私闯民宅这件事,到最后调解不成,我们要求派出所结案,我们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他们,但派出所并不结案。并且在派出所调解过程当中明显发生偏袒,派出所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我放鞭炮惹得祸,责任都在我,但是当时先动手的是对方,并且对方从家里喊出两个人,三个人一起打的我。最后派出所没有办法吓唬我说只要调解不成就拘留我!我问办案民警为什么非要我们给对方钱,给的是什么钱,民警只回答是医药费,但是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还有我奶奶再铺地砖和换门的钱要远远多于这些钱,但民警只要求我们赔偿他们。请问这样合理吗?并且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结案怎么办,因为不在一个地方去一次派出所就得一天!像这种派出所发生明显偏袒的应该怎么办?如果拘留我,对方打架的三个人会同时拘留吗?如果最后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正应该怎么办!
因为过年一开始协商时我们同意赔偿,但对方态度太恶劣,所以最后我们不但不赔偿他们,还要求他们赔偿我们,人都是惯出来毛病!
追答那你就不要协商了,让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吧!但是最后有可能两边都拘留或罚款,罚款还好说,为3000块钱拘留就不值了!还留个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