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家具厂上班,工厂老板没有给他们交社保,上周在上班操作机器的时候左手中指尖被机器打烂了,到医院治疗的时候不得不把指尖那一节全部切掉。医生说这对以后生活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有可能评不了伤残等级。如果评不了伤残等级工厂老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工伤赔偿呢?
不管你是工伤、交通、治安、军人发生意外而至“手指食指头一节的三分之二被切掉”的,依据各自的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不能算任何等级伤残的。
就是标准中较为放松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最轻等级---十级残疾,也必须要:除拇指外的任何手指末节关节处断离。
我主要是想知道工厂老板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
我主要是想知道工厂老板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