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2-04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第2个回答  2017-01-0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2.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4.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5.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6.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7.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注:股级并非公务员正式行政级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