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逃跑怎么办

借款人逃跑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扩展资料

借钱给别人时要注意事项:

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3、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丧失胜诉权。

4、借条中的借款利息如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法律上将不支持。

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6、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

7、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8、当事人合法的诉权受法律保护,但任何人不能随意捏造事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更不能妄想通过法院来实现其非法的诉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1、如果涉嫌诈骗就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由警方帮你追回借款。
2、如果只是民间借贷纠纷,并且借款人还有其他财产,你有其借款的证据,建议你马上起诉并保全财产,追回借款。
3、只有借款证据,而其没有财产的话,要不要起诉你自己斟酌,。因为即使胜诉了也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4、连借款证据都没有,那就自认倒霉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23
第3个回答  2011-05-12
这个问题我也碰到过。如果不多就自认倒霉!我的就有五万是朋友!连借条都没叫他写两年了连人和电话都联系不上!如果你有借条,他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你就去他所在地法院告。如果两者缺一就自扇耳光:信错人!
第4个回答  2011-05-12
让警察替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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