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爷爷临终前没有留下遗嘱,原来他生前住留下的房子的证按照农村惯例已经改为我爸爸的名字,我的姑妈和姑姐强要了写我爷名字的另一块地建房居住并且将原在家中摆放的所有物品搬清光,另一房产证已写姑妈名字,我家负责了患有精神病奶奶所有的生养死葬,姑妈一年回来看她一两次,姑姐好赌曾离家出走五年,一直都没有给任何费赡养费,奶奶离开也没留下遗嘱。最近房子被村里改造,被征的房子会得到一笔补偿款,可是现在贪钱的姑妈没嫁的姑姑和跳出来又要争我家的房子补偿款和奶奶死后的股份分红,而近亲的长老们可以证明当时我爷爷曾在口头上叮嘱说房子是定要留给我爸爸结婚用的,烦劳律师给予法律指导, 我家怎样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万分感谢!
1.她们说准备起诉我们,说她们都有继承权,姑姑一直都在姑妈家住的,但说我们父母将未婚的姑姑赶出家中不给她住,要求我们将房子给她住而且被征的补偿费全部归她。如果上庭我们该如何作应对准备?
2.股权证人是指什么?
3.长老们的证明是否对我们有帮助?
1、“姑姑一直都在姑妈家住的”怎么回事?
2、既然她们准备起诉,你就等着立案通知书吧,如何应对,你到时候可以将起诉状传给我一份,我帮你分析分析。
3、从起诉到开庭的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所以你不必着急!
4、你所说的股份分红?我以为是股票类凭证,看来我理解错了!子女一般都有继承权,不论男女。鉴于你所言,可以在份额上多争取些!
5、老人们的证明,取证时你要弄清楚你取证的目的是什么,另外,这些证言只有证人出庭才有效!
1.当年她们因为子女都有继承权的原因强要了原来写我爷爷名字的另一块地建房居住并且将原在家中摆放的所有物品搬清光,此后姑姑就一直在姑妈家住的。从来没说要接奶奶到她们处住
2.我们的目的是想证明我们的房子是爷爷说要留给我爸爸的,产权归父亲所有。这些证言为什么只有证人出庭才有效?如果有些与爷爷同辈老人已经死了,那么由他们的子女作证可以吗?如果写份证明书让他们签名并由村里盖章证明情况属实的,这样可行吗?
你在什么地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