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费的。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相关法律规定:
1、《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
2、《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3、《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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