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4日,我进一快消品企业从事业务工作,进去时公司负责人跟我口头承诺2-3月可以转正,试用期工资是1400元(包含所有报销在内,如餐费,车补费,电话费),转正后可拿3000元左右,还有五险一金。在此工作期间,基本上是早出晚归,很辛苦,每天的工作在十小时以上,偶尔周还得加班,这都没有加班费。3个月过去后,直到现在,我一直追踪转正的事,但公司给我的答复是,现在公司没有人离职,也就是说没有人员编制,不能转。反过来说,如果公司一直没人离职,那我不是一直转不了吗?当初公司既然知道没有人员编制,那又为何要招5个业务员(另外4个走了,跟我一批进的公司),公司这样做不是在愚弄我吗?。另外每月1400元根本达不到株洲这边的消费水平,每天吃饭,租房,摩托车加油等等......请问公司是否以违法?我该如何维权?
请各位多多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个企业也是很有知名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