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婚姻法规定,法律该怎么判?远嫁,结婚六年因为婚姻不合准备离婚,有两个儿子,户口都在南方家中,而且两个儿子也生活在男方家中,一个四岁多,一个九个多月,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小孩子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判?会不会因为户口都在男方家中,而全部将两个孩子判给男方?
但是孩子都是生活在男方,户口也在在男方家中,会不会对女方产生减少扶养权?
追答这个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你有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
为什么不可能?
孩子生活在男方,户口在男方,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追答除非你们是协议离婚
要是法院判很麻烦的一方必须出抚养费
法律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