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拆迁安置房,05年(我估计的)拿到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了爸爸一个人的名字。我和我妈妈都在户口

我家是拆迁安置房,05年(我估计的)拿到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了爸爸一个人的名字。我和我妈妈都在户口簿上的,房产证现在不在我手边,不知道有没有满5年,(好像有说法满5年才能过户或者加名字什么的)。我是(爸爸的)直系亲属,而且在拆迁的户口簿上,我可不可以把名字加上去?如果不满5年,我可不可以把名字加上去或者怎么过户给我?是政策不允许呢还是交税比较多
难道因为房产证上只写了爸爸一个人的名字,我爸爸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别人吗?
哎,烦,有亲戚在跟我争房子,为此最近我一直没睡好

第1个回答  2011-01-08
这是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买卖必须征得你母亲同意并亲笔签名方可。
如果你要加名,可随时办理,但必须纳税。
第2个回答  2011-01-08
1、你家的拆迁安置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享有继承权;
2、如果你的父母自愿将房屋赠与你,是法律允许的,可以过户;
3、你家的亲戚有什么权利争房子呢?好好睡吧,他争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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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1-08
你想问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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