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入职新公司(累计工作年限5年),公司规定入职1年后享受年假,到了2020年6月只能享受2019年的2.5天,2020年的要等2021年才能享受,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入职满1年享受年假,这一点我可以接受。但是只能休去年的,今年的要明年才可以休,不知道合不合法。
干满1年可享受年假这个我可以接受,主要是今年只能休去年的,今年的要明年才可以休,不知道合不合理
干满1年可享受年假这个我可以接受,主要是今年只能休去年的,今年的要明年才可以休,不知道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