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土地要被征用,但分下来的钱我家拿一部分,还要分给我们的小队一半这合理么

懂法律的给说一下,比如说我家要是补偿10万那我家得到的也就5万,其余的我们一个队平分这合理么,合法么

第1个回答  2011-06-02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取得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用中,1、土地补偿费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村民小组,队),因为土地为集体所有,针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自然是集体受偿。2、劳动力安置补助费,这部分补偿就全部补偿给土地使用者或叫承包人,用于对被征地人失去土地(即生产资料)的安置费用,如果全部土地被征用也可由征地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安置费就不予补偿;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部分全额补偿给所有人,比如地上的庄稼或果树等,均补偿给所有者(说白了就是谁种的给谁)。
综上所述,您家的土地被征收,全部补偿款应该是大部分归您,一部分分给队里其他人,同样别人家的土地被征用,您也能分得少量的补偿。追问

谢谢。我想问一下你是律师么,怎么这么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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