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才三个月性格不合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今年34了,2011年1月27号结的婚,婚前男方按竭的房子,还有6万元贷款没还完,结婚时男方没给一分钱,装修房子时我出了1万元,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几个月了男方没给过我最基本的生活费,现在我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要是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又怎么分配?
结婚时男方说他父母给了三万块钱,其实这三万块钱是当初男方买房子首付按揭钱不够他父母给的,这三万块钱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要是离婚能不能要求男方付瞻养费?

第1个回答  2011-05-25
1、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平均分割。

2、你说的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你出资装修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你这种情况没有理由要求扶养费,不叫赡养费,这是指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夫妻之间是扶养义务,但必须建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追问

问题是房子现在增值了,男方刚买房子的时候连贷款一起算下来才14万,现在这房子已经增值到35万左右了,婚后共同还贷的这部分应该怎么算?是按比例算还是?

第2个回答  2011-05-25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第3个回答  2011-05-25
房子是婚前财产。
第4个回答  2011-05-25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可以请求归还装修费用,同时分割这几个月的共同财产。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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