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26号入职的,到现在了公司也不发工资,我6月2号有事请假了,请了两天,她们不让请假,说如果不来就重新请人了,但是我有事的确不能去,于是就跟她们说辞职了。然后她们就不给我工资,说是我没提前请假。。。。。。我真的很无语!公司保险什么的都没有,试用期三个月长,有时有活动加班很晚不算加班费,我还是在试用期。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跟公司说了,现在支付了我一个月的,还有一个礼拜的就不给我了。。。。。我怕劳动局也不管这些小事
追答按说这个礼拜你工作了,他就应该给你,不过如果确实没多少的话,建议你就算了,第一仲裁时间长,手续也麻烦,还不够耽误工夫的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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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现在不是很多劳动局的人,小事情都是不管的吗?能靠得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