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果加上我的名字在法律面前是不是更具有说服力,因为我老公是二婚,我们相差19岁我们婚后有一女,我是担心他儿子和我争房产,如果我老公百年以后按遗产分配的话我和女儿该得多少,除了房产以外其它的财产【如家电.存款】。存折上是我的名字是不是也要作为遗产来分配 谢谢
为什么全部给他儿子我都没有办法,按照婚姻法房产是我们婚后所得是我俩都签字才买的,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他是没有权利把财产都给他儿子的,不是吗?在婚姻法上男女都是平等的对吗?夫妻共同财产至少有一半是我的,他是无权分配的是吗?至于我老了肯定是要跟着女儿的,我和他的儿子只相差3-5岁他能养我老吗?我觉得不可能, 尴尬。
追答问题是他的小孩是不是跟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