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转技校。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重点高中原则上不得接受非重点高中学生转学。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退 学
第二十条 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的,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学,不发给任何证书或证明。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逾期两周不来校复学或办理延续休学手续的;
2、一学期旷课累计达50节以上(按每天7节课计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