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19
1、如果爷爷由遗嘱规定由奶奶继承财产或房产的产权登记人是奶奶,那房产就应该归奶奶;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规定财产继承人,那他的财产应由奶奶及他们的子女共同继承。遗产的一半先归奶奶,另一般归奶奶及子女。
2、如果爷爷有遗嘱该财产由奶奶全部继承,那奶奶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完全可以不用别人知情进行遗嘱公证,别人也没有权利干涉。
第2个回答 2009-03-19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的爷爷有遗嘱,则按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法律分配。你的奶奶享有第一继承权,但是并不能独自占有,你的父母,还有你父母的兄弟姐妹都享有继承房产的权利。你奶奶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房产所有人就是你的爷爷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09-03-19
你的奶奶首先享有该房产的一半产权,这一半不是基于继承,而是你奶奶本身就享有的份额。她继承的房产份额是另一半房产中的一部分,即:她本人,其他子女共同分割的部分。
她可以立下你上述的遗嘱,但该遗嘱仅仅可以处分她自己的一半房产和继承的那一部分。如果想取得全部的份额,还需要其他人同意。
另,孙子取得了大部分的房产,可以要求进行买卖。如果其他子女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折价给他们应有的那一份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09-03-19
依据继承法,爷爷去世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一半归奶奶所有,另一半由奶奶及子女平均分配。奶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第5个回答 2009-03-19
继承事实自你爷爷死亡之时发生,按照法定继承,你奶奶、你父亲、你叔叔、你姑姑都有权继承,至于当时是否实际分割房产在所不问。你奶奶能够处分的仅仅是她有权处分的部分,该遗嘱部分无效。也就是说,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夫妻共同财产,你奶奶能处分的是她的那个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