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九月份他租我家房子认识,2014年2月14正式交往,直到5月1号,我才知道他是有老婆孩子的.中间我家人他都见过,家里也去过.证据补充:电话短信
他这不够成欺骗吗
追答当然构成欺骗,但是欺骗是道德的范围,并不在法律的范畴之内,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对您的财产进行了诈骗那么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
追问期间他是用过我几万块钱,但都没打借条,还有就是我现在怀孕了
追答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借贷关系,如果你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那么等孩子出生后,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找对方索要抚养费
追问这么说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了
我现在还有其它办法没有呢
追答那几万元你是通过什么方式给他的,如果现在与对方进行沟通对方是否能够承认,如果你手上有给付对方欠款的证据,又有相关录音,那么通过起诉索要欠款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追问谢谢王律师,我受骗和怀孕这事就没法起诉他了是吗
即便是有证据也不行是吗
追答针对你被欺骗感情一事,通过法律无法解决
努力把钱要回来吧
追问谢谢
追答是的,针对被欺骗感情这件事,无法索要赔偿,如果在这期间有欠款纠葛或者诈骗纠葛您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