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向我哥提出离婚,主要是说我哥不顾孩子和家庭,因为我哥工作比较特殊,在部队工作的。现在还没离呢...

嫂子向我哥提出离婚,主要是说我哥不顾孩子和家庭,因为我哥工作比较特殊,在部队工作的。现在还没离呢,我爸妈想看孩子但是嫂子不让见。请问孩子到时抚养权归谁,没还完的房子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3-11-12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如果你哥哥是军人,我国《婚姻法》对军人离婚是有特殊规定的,《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以如果你哥哥没有重大过错,并且他坚持不离婚,你嫂子是没有办法的。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你所说的不顾孩子和家庭应该算不上,只要你哥哥对你嫂子还是有感情的,并且不愿离婚的话。
  关于你嫂子不让你爸妈见孩子的行为,这是不对的,这侵犯了你爸妈对孙子的探望权,你爸妈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你嫂子为你爸妈探望孙子提供便利。
  关于你说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个比较繁琐,你需要告诉我详细情况,比如这个孩子现在几岁了?双方的经济条件如何?双方的性格如何?是否利于孩子成长等,我再给你分析。
  关于没还完的房子,假如房子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就要进行分割处理,没还完的部分属于双方的债务,按比例分担这个债务。如果这个房子是一方买的,那么房子归一方,但是要归还另一方还贷所出的钱和房产增值的部分。
  欢饮你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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