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地法律上有规定吗?

我公司跟客户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签约地在南京,我公司在北京,如果遇到纠纷起诉的话,起诉地一定要在南京吗?
合同上没有明确写到约定地点,只是写了,若有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1个回答  2013-11-06
1、如有约定,从约定

2、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履行地都可以

3、被告住所地也可以

4、这个你们事后也可以协商由哪里的法院裁决

5、现在合同法对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很宽松,双方约定及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法院都可管辖
第2个回答  2013-11-06
法律上有规定的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所在地、签约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则一般根据被告所在地法院和签约地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就是根据以上的法条来确定管辖法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1、合同对于纠纷法律选择是可以约定的,有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这五个地方是可以选择的,但是也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来在基层法院的,你们选择了中级法院的话,那么选择是无效的。
2、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只有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了,如果选择合同履行地的话必须合同履行了,如果没有实际履行的话,那么只有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了。
3、在本案中,你们在北京,对方在南京,且合同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法院,那么只有合同履行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了,如果你们这个合同有履行,如交货地在北京,那么你们可以在北京起诉,如果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在南京交货的话,那么你们只有去南京起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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