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同事在单位发生口角争执。一时冲动推了他一把。过几分钟之后他从单位外边叫了几个人过来打我。期间,我一拳打在同事的眼眶上,后他做法医鉴定判定为轻伤。我去做法医鉴定只为轻微伤。判处所介入调查。给我做笔录时第一次我如实说了一遍。以为他那边找了关系。派出所民警非让我说是我打了他之后。他才找的人。还打我。扣留了我24小时。扣留期间把空调开到16度。因为不堪折磨所以改了笔录。但是我没有证据证明派出所的人打我。找到当时的证人之后,因为不想惹事所以没人愿意出来作证。我想问一下如果私下调解不了。要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话。能翻供么?不能的话我会被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