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急)

现准备跟女朋友结婚,订购了一套房子,但是预定款是她们交的并且拿的是我女朋友的身份证做的登记(我事后才知道),这个房子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交钥匙,但是我们现在准备结婚,剩下的房款我们还没有交。请问:剩下的房款我们结婚后在交,房产证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如果只写她的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请知晓法律的朋友指点迷津。不胜赶紧!

第1个回答  2018-11-01
只要婚后一起还房贷,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女朋友婚前独立购买并缴清所有费用,这个算是她的个人财产,不算入婚后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1
房产证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只要财产不能证明是婚前的、还是个人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情况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后续的房款是需要你夫妻共同还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05
不可以,房产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合同一直,除非变更合同。房产证登记并不应当所有权的归属,对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11-01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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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5个回答  2021-05-2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但在下列情况下,即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该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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