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掀起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是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活动内容,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顽强意志品质的有效活动形式,今后将作为全国学校体育的一项活动内容,长期举行。
2007至2008年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
各地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密切配合,使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安全、健康、有效、持久地开展下去。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学校校长是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组织要主动配合并参与组织工作,体育教研组要提供技术指导和运动安全保障预案。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