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一名员工从2000年10月份进入公司,最近的一份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限将近,公司提前说了到期后不与续签,向这种情况,公司应补偿给这位员工多少钱呢?工资按5000元/月,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补偿员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