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拆迁了,这样的情况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

我的爷爷有两个亲兄弟,一共三个人,爷爷的父亲在郊区有一套老宅子,他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现在政府要拆迁占地。
我的爷爷在80年代时候就从离开老家,并且现在已经在市里居住了20多年,户口也早就从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而爷爷的两个兄弟一直都在郊区的老家居住,并且我的爷爷的经济条件比他的两兄弟都好一些,爷爷的两兄弟曾经翻盖了老家的房子,他们自己花的钱。

那么请问:

1.政府拆迁,我的爷爷还可以有权领取补偿款吗?
2.如果我爷爷可以领取补偿,那么他的两兄弟的翻盖房子的钱,应该怎么分担?

感谢帮助回答问题的朋友,非常谢谢你们!

第1个回答  2010-01-17
你太爷的遗嘱是怎么写的?
1你爷爷当然有权继承,权属证明是谁的谁才能去办手续领补偿。
2你爷爷的兄弟对房屋的修缮所支出的费用有权要求从你爷爷处获得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
第2个回答  2010-01-17
老房子属于遗产,你的爷爷当然有权继承部分遗产。但是原房产已不存在,现在的房产属于翻建人了,所以你的爷爷最好与对方协商来处理,一定要诉讼的话对你的爷爷并不有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07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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