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有两个亲兄弟,一共三个人,爷爷的父亲在郊区有一套老宅子,他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现在政府要拆迁占地。
我的爷爷在80年代时候就从离开老家,并且现在已经在市里居住了20多年,户口也早就从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而爷爷的两个兄弟一直都在郊区的老家居住,并且我的爷爷的经济条件比他的两兄弟都好一些,爷爷的两兄弟曾经翻盖了老家的房子,他们自己花的钱。
那么请问:
1.政府拆迁,我的爷爷还可以有权领取补偿款吗?
2.如果我爷爷可以领取补偿,那么他的两兄弟的翻盖房子的钱,应该怎么分担?
感谢帮助回答问题的朋友,非常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