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公司主动解聘员工,经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我2014年5月4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劳动合同是一签3年的。
今天HR说公司要解聘我,最迟本月28日(11月28日)前离职。谈到经济补偿问题,HR说如果我选择让公司主动解聘我,那么对我的经济补偿最多是我1个月的基本工资(说明一下我的工资待遇 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绩效工资1620;转正后基本工资2000,绩效工资1800),而且是试用期+转正后基本工资的平均值,我自己算了一下,应该是1950元左右,所以HR建议我自己申请辞职,这样我的档案上也好看一点。
我印象中如果公司主动解聘,是应该补偿3个月工资的,但是HR说我这情况不适用,所谓的补偿3个月工资是指公司单方面无理由直接解聘,我这情况公司不是无理由的,而且也提前通知到我了,所以不是补偿3个月工资。
公司解聘我的理由是我年底的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是实际情况是我还未参加过公司任何的绩效考核,而这次解聘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内部重新分组分部门,我未被任何组的负责人列入名单,说白了就是没人要我,所以就要解聘我。
现在我想知道2件事:1是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让公司主动解聘我,那么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如何经济补偿? 如果要上升到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仲裁什么的),我需要注意什么? 2是我司HR所说是否属实?经济补偿是否是除去绩效工资的?
因为事发突然,很急,希望专业人士不吝赐教,或者有经验者帮助我,万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14-11-10
建议直接打电话咨询当地劳动仲裁机构 一般都有咨询服务的 他们会比较清楚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来算,应该是正好满六个月,可以按照一年算
2、公司如果提前三十天通知,解聘理由为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经济补偿为一个月工资
3、关键在于公司是否能证明“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和“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平均工资,前者要看公司和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并且是否满足,就是公司能不能举证……“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好像没有统一的说法,要看具体情况,所以还是咨询一下比较好。
4、个人意见是参考HR意见主动辞职并且向公司索取一定补偿款就好了……档案上好看点……
第2个回答  2014-11-10
首先,如事实情况皆如你所述,单位系违法解除。

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您工作至11月28日,工作超过6个月时间,应当支付1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如绩效是每月固定发放数额,那么在劳动仲裁时,你可以提出将这部分也加入计算工资的基数中。
其次,HR要你自己提出离职,和他们开除你是两回事了。你自己提出辞职,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而他们无故解除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如果劳动仲裁,你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大致有:劳动合同,银行卡的工资记录。大部分举证责任在单位,所以不用太担心。
因为只是初步了解案情,所以不能给更加详细的解答了,具体申请仲裁你可以问一下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因为各地做法有时候不一致。追问

非常感谢,但是我公司有个特殊情况,为了偷税漏税,公司每月的工资和绩效是分2笔打给我们的,而且每次发钱要我们交发票,所以每次打来的工资备注都是报销款,根本不是工资或者绩效,打款人也是我司财务个人名义,不是公司的账户。
这样的情况,我的工资是否还能成为有效证据?如果公司不承认实际的聘用和工资情况,我该怎么办?
谢谢

追答

单位如果每月都向你支付固定的工资数额,无论是报销款或是补贴,都应算作工资的一部分。这个关键不是看款项名目,而是看是否固定发放。司法实践也知道单位会做这些手脚,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4-11-10
如果没有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你主动辞职的,依法没有经济补偿.我认为工资应该包括绩效工资.
第4个回答  2014-11-10
这个网上都可以查的到,去年我一个朋友被解雇了,她没做满一年,赔偿了她3个月工资底薪+住房补助。最好直接打劳动局电话问下,她就是这么做。
第5个回答  2014-11-10
1、你五月签合同至现在未满一年,补偿金应该是你半个月的工资。
2、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所以你的基本工资、绩效都应该算在里面,因为你是不满一年,所以工资确实得按几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追问

那么公司以这样的理由解聘我,我并未违反公司任何纪律规定,也为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补偿金真的只有半个月工资嘛?
另:我们公司的绩效工资每月都是要我们贴发票给财务,然后当做报销款打给我们的(偷税漏税),我的工资卡上不管是基本工资还是绩效工资,备注都是报销款,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追答

公司就是按你不能胜任工作来解聘你,因你工作不足一年,这确实只有半个月。因为双倍的不是你这种条件。你只要证明每月流水总数就行了,到时候好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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