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案件(故意杀人)中的民事赔偿问题

1、案件还没有开庭,但是被害人已花费理疗费5万多元(大部分是借来的),被告人在羁押,称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2、如果法院判决赔偿后,犯罪嫌疑人依然称无力赔偿怎么办?
3、如果法院判决罪犯入狱后,罪犯的家属或者朋友要假释或者保外就医,被害人是否有权阻止?如果罪犯不执行赔偿就能得到保释或者保外就医吗??

第1个回答  2009-12-08
刑罚属于刑法规定,侵权损害赔偿属于民法规定,两种制度,两种责任,不能混淆。
第2个回答  2009-12-08
侵权损害赔偿属于民法范畴
第3个回答  2009-12-09
1、无力赔偿的情况很多,国家没有相应的针对被害人的赔偿制度,法院也没有办法。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将是否赔偿作为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
2、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3、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可以决定保外就医;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4、对于假释和保外就医,如果是合法的,被害人无权阻止。但被害人如果发现假释和保外就医中有违法的情况,可以向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部门反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08
我想知道故意杀人可以保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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