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过世,奶奶和妈妈健在,我是独子。现在涉及到的遗产主要是两套房子:一套产证上是爸爸一人的名字,另一套是父母及我三人的名字。如果现在要出售其中任何一套房产,碰到以下问题:1、奶奶作为遗产继承人之一,是否也必须要参与房产交易?2、如果要奶奶放弃继承,则通过遗产继承公证或遗产分割诉讼,哪种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否等同于公证书?3、有了遗产继承公证或分割判决后,是否还必须将房产过户到我妈妈或我的名下才能交易?4、整个流程中涉及到的费用大概有哪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