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我1998年申请了村里生产队的一山坡地挖平整后建房,建好房屋后,无钱再建厨房,就把多余的屋地用来做养鸡棚,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有钱盖厨房,却有村民出来搞事说建厨房的地是她的,要我们拿土地置换,国土所也说我们建厨房没经过申请,是违章建筑,要拆除,请问合理合法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1
这里面有一个土地性质的问题。就是你开垦的这块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如果是国家所有土地,则在上面翻盖永久性建筑必须征得国土局批准。
至于有村民出来说这地是她的,那么就请她拿出证据来。你也可拿当时向村里申请的批准书拿出来,由村里表态。
补充:
由于这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国土局只是监察一下“不怎么管”。所以首先的要务是当年村里是怎么批准的。如果村里否认包括了厨房地块,而你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则很难认定。
在村里不予承认、村民有异议、你拿不出相应证据来证明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国土局予以违章建筑认定没有错。但是国土局将你们当时的申请资料丢失了,造成土地无法认定显然负有责任。这类资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保存的年限为20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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