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赔偿

本人2007年10月入职,公司合同一年一签,2009年8月31日公司告之不予我续签,请问我是否能获得经济赔偿?(望相关专业人士解答,请不要回答应该之类的模糊答案)
补充; 公司一年一签,2007年10月1日—2008年10月1日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后2008年10月1日—2009年10月1日签另一个劳动合同。

第1个回答  2009-09-18
从08年开始给补偿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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