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与分户问题。

我一家6口人居住在100平米的楼房里(拆迁安置的)。住着太挤了,都是农村户口。想批一块宅基地建房。一了解想不通了。 一宅一户制:没有房产的不给分户,不分户的不能批宅基地。这么一绕不就是个死循环吗。那我享有的宅基地权利就只能是一纸空文。明白其中奥秘的朋友给我解释一下。

第1个回答  2019-02-07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有的权利,是利用集体自有土地解决居住问题的办法,城市居民没有自有土地所以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你如果已经被安置过一次,收取了国家征收土地给予的安置费,则已经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变成城市居民,因而不再享有宅基地资格,否则所谓安置就没有意义。追问

安置的是我父亲,当时我还不到结婚年龄。现在我结婚了有了两个小孩了,一家六口在100平米的房子里住(就是安置的房子)。按照您的意思理解,我父亲得到了安置房,以后我和我的后代都不能享受宅基地的权利了,对吗?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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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7
当然不是,但村因为农村土地长时间没有重新分配,村委会没有土地可以分配给你当宅基地也是很正常的情况,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很多村周边可以用作宅基地的土地基本上已经用完,村委会再也没有宅基地可分;二是近年来耕地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严格禁止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三是有些地方要统一规划建设新农村,停止了宅基地的审批。
第3个回答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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