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6口人居住在100平米的楼房里(拆迁安置的)。住着太挤了,都是农村户口。想批一块宅基地建房。一了解想不通了。 一宅一户制:没有房产的不给分户,不分户的不能批宅基地。这么一绕不就是个死循环吗。那我享有的宅基地权利就只能是一纸空文。明白其中奥秘的朋友给我解释一下。
安置的是我父亲,当时我还不到结婚年龄。现在我结婚了有了两个小孩了,一家六口在100平米的房子里住(就是安置的房子)。按照您的意思理解,我父亲得到了安置房,以后我和我的后代都不能享受宅基地的权利了,对吗?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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