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了三方又考上公务员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1、不要到单位去上班。报考的岗位可能对自己的身份有要求,如应届毕业生。如果上班,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那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可能会很麻烦。
2、考上公务员有规定的,可以解除协议。
3、至于是否需要改派。只要能拿到报到证就可以了。报到证可以开到当地人才中心,并将档案转过去。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二、三方协议的意义和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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