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15
在无约定和法定的前提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从上述规定在双方未就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内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在离婚时只能主张对方归还属于自己的部分,举一个例子说明,如夫妻共同财产100万出借给一方,因为这1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的只有50万,离婚时也只能主张对方归还50万。
做一个科普,合同,借条等中需要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确认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就可以了,只是实践中把签字和捺印结合在一起了,上述确认方式择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