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我的诉讼请求中只提到分割某处平房,现在案子进行到一半,被告提出某处楼房一并分割。我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分割,因为我是原告(且还带着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妹妹,我是他的合法监护人,那楼房出租的钱用于供给疗养院,房租根本不够,我还每月自己要添钱进去,我妹妹也是法定继承人),在我的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及这套楼房。我对法庭说我要求的只是分割这套平房,要想分割楼房被告需另案起诉。但法庭说这是遗产案,只要一方提出还有其他遗产就该依法分割。我想知道,我的理由充分吗,他们有权一并处理这两套房产吗,我的诉讼请求里没提及楼房啊,法庭依照的是哪条法律要一并处理两套房产?
哦,但是您说可以并案处理,法院依据的是哪条法律呢?我诉讼请求里没有提及楼房,楼房的房产证在我手里,如果我坚决不交出楼房的房产证会有什么结果?我能不能坚持让法院另案处理。或者想办法无限期的拖下去。 有没有人能详细回答我,谢谢!!!我只想在本案中不涉及楼房的分割,想让对方分另案起诉.有没有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