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向法院提出分割房产

我是原告,我的诉讼请求中只提到分割某处平房,现在案子进行到一半,被告提出某处楼房一并分割。我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分割,因为我是原告(且还带着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妹妹,我是他的合法监护人,那楼房出租的钱用于供给疗养院,房租根本不够,我还每月自己要添钱进去,我妹妹也是法定继承人),在我的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及这套楼房。我对法庭说我要求的只是分割这套平房,要想分割楼房被告需另案起诉。但法庭说这是遗产案,只要一方提出还有其他遗产就该依法分割。我想知道,我的理由充分吗,他们有权一并处理这两套房产吗,我的诉讼请求里没提及楼房啊,法庭依照的是哪条法律要一并处理两套房产?
哦,但是您说可以并案处理,法院依据的是哪条法律呢?我诉讼请求里没有提及楼房,楼房的房产证在我手里,如果我坚决不交出楼房的房产证会有什么结果?我能不能坚持让法院另案处理。或者想办法无限期的拖下去。 有没有人能详细回答我,谢谢!!!我只想在本案中不涉及楼房的分割,想让对方分另案起诉.有没有好的理由!!!

第1个回答  2010-08-29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法院查明该房屋也属于被分割遗产继承的范围,那么,可以并案处理,如果不涉及的,对于房屋的纠纷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0-08-29
对于房屋问题等等纠纷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4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在遗产继承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存续期间逝世,那么有权分得他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母亲,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小老婆”无权分得遗产。
份额为父母公有财产的一半(因为另一半属于母亲的财产)按比例平等的分给所有法定继承人,比如婚生子女为一人,按题干所述,每人所分得的比例为四分之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10-09-01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了,回答还是不够明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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