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女方一直跟随男方进入家庭,并且在工地干活没有工资包括家庭所有大小事物,三年后决定买房结婚并且女方愿意出2万元然后和男方共同承担债物说好在合同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由于男方父母不同意签女方名字理由是没结婚没生孩子,并且强制性报废了男女方共同的信用卡一分钱没留(卡里三万多是共同财产,但是卡是男方证件注册的)女方及女方家人都特别生气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一年,结果是男方买了房没写女方名字女方也没拿那两万,男方父母一直不给女方及女方家人一个说法,都一年后男方找到女方并且带强制的跟女方再在一起,女方因为念及旧情想重新开始,并且多次提出双方调解,但是男方父母仍然不给说法想让女方直接回去继续去帮忙做饭洗衣服去工地,女方及女方家人提出的条件男方家长不同意但是男方同意了回来在合同上签女方名字但是事实还没实行,现在女方不愿意再继续回到那个家了,原因是男方本来就比女方小五岁好多事情男方不会处理考虑不周不会调节双方父母的以及婆媳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谐日子过得不开心,并且现目前的形势女方再回男方家女方得不到起码的尊重所以要求退婚,现在男方的态度很极端,说他没有错是女方提出分手并且要求退婚,伤害的话语颇多,还用相关照片威胁女方让女方一辈子抬不起头见人并说要威胁女方家人并提出要女方拿三万(订婚礼金只有1万)并说时间拖得越长他就把照片公开然后要更多的钱。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女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及女方家人?男方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吗?证据补充:有短信作为证据
那我的青春损失费呢
并且他的条件是要我拿三万
追答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