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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两点一位50左右岁的男子!在一个只有四张桌的小吃店里就餐,就餐过程中吃到一段钢丝球掉的钢丝,不小心将嘴唇割破了,店老板主动免单并提出给买点消炎药!顾客不同意要求去诊所处理伤口!老板陪同去了附近诊所,诊所检查后说需要缝针!顾客不同意离开诊所回到饭店!要求自己回家就近打几天消炎针!索要医药费200元!老板同意并给付!如果几天后这位顾客又回到饭店说医药费不够,或者任何理由向饭店老板索要钱财怎么办?老板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检查后把药费单留下。做为凭证。你们就不怕他告你们了。
你当时就应该签订协议以后概不负责后续费用一次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