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后下达判决书的法定时限

我的小孩11月13日因涉密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至今没有音讯。请教资深刘律师下判决书的时间有没有期限?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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